公司的运行宗旨 公司高起点起步;员工高标准上岗;服务规范化操作;目标品牌化发展。 公司的经营原则 追求效益目标,实行规范管理;坚持诚信为本,努力做大做强。
机构服务告示事项: ⑴、《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上墙; ⑵、《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证书》上墙; ⑶、《税务登记证》上墙; ⑷、《中介服务收费许可证》上墙; ⑸、向客户告知佣金和服务费收取的政策法律依据、有关文件规定及市场收费行情。 ⑹、向客户如实告知经营范围、服务特点、客户享有的权利与义务。 ⑺、公示或给客户提供房地产买卖、转让等规范的合同文本;中介公司的居间、代理合同文本;各种委托书、确认函等规范的法律文本;在网站为客户提供各种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范性文本,让顾客明明白白的接受服务和消费。 ⑻、通过本公司的网站向社会公布公司的企业基本情况、最新的政策资讯、法律法规、服务承诺、热线电话、投诉电话等,自觉接受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广大客户的监督和指导。 业务办理告知事项: 在为客户服务中,坚持公平公正,诚信服务,对客户应知事项及时履行告知义务(属商业机密与客户个人秘密的除外) ⑴告知客户应享有的权利和应履行的配合义务; ⑵告知相关市场信息,力求使客户在一个公正平的环境里实现交易目的; ⑶告知在业务办理中应注意的事项和法律法规允许或禁止性规定; ⑷告知客户在履行交易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和风险; ⑸告知本机构的服务特点、机构资质及相关服务人员的服务资质情况; ⑹告知与交易有关的业务知识与专业知识; ⑺告知本机构的服务方式、服务标准及服务时效; ⑻告知服务收费标准及依据; ⑼告知本机构的业务咨询电话与服务投诉电话以及客户的维权救济手段。